每日經濟新聞 2010-06-29 08:54:48
每經記者 孫嘉夏 李卓發(fā)自上海、北京
劉亞軍的突然訣別,串連起民航系統(tǒng)前后的深度動蕩,將此前被包容于民航內部、卻長期存在的制度性缺失以及腐敗因子,以一種頗為意外的方式為公眾所注目和再思考。
“民航業(yè)內可供尋租的權力集中于機場設施的招標建設,熱門航線的取得,購置飛機的審批等,周圍聚攏著大量利益相關體。”6月28日,有航空公司高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目前涉案的人員來看,除民航局官員外,也有部分航空公司高管正在接受調查,但在公司內部看來,這些無疑是企業(yè)行為。而長期制度性的缺失才是根本,制度不改變,僅依靠政策面調整,不觸及深層次矛盾,無助于解決問題。”上述高管分析。
在多名官員、航企人士遭調查之際,民航的湛藍天空,已蒙上一層陰影。
上千萬的協(xié)調費
即使是審計署的報告,也被認為只揭開了民航業(yè)權力尋租的冰山一角。
此前審計署針對三大航的調查顯示,三公司均存在違規(guī)行為。
其中,國航母公司中航集團于2005年至2008年間,其所屬企業(yè)在核算客票收入時,直接扣除了超標準支付的機票銷售代理手續(xù)費,造成少計收入和費用各13億元;南航集團則在核算國內客票收入時,直接扣除了超標準支付的機票代理手續(xù)費,造成少計收入和費用各約9.95億元,而在2005年至2008年間,南航集團所屬企業(yè)也未將業(yè)務合作收入約1570.36萬元作為收入核算。
顯然,大量的資金于賬外消失。
“招待費用、協(xié)調費用這些資金根本沒法入賬。”上述民航企業(yè)高管告訴記者,“但卻必不可少。”一民營航空公司高管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相對國企,民營航空在申請航線和航班時刻時,遇到的掣肘更多。“以前,全國每年有夏秋兩季兩次大型的航班時刻協(xié)調會,但功課早在這之前就已經做足了。”而另一位機場人士則向記者直言:“之前的分配方案非常不透明,所謂的航班時刻協(xié)調會,也已成為一場權力和利益的交易會。”
“根據以前的一份民航航班時刻管理暫行辦法。民航各地區(qū)管理局都應成立機場航班時刻協(xié)調委員會,成員包括所屬地區(qū)管理局、地區(qū)空中交通管理局、航空公司和機場的代表。其中空中交通管理局的話語權相當大。”上述民營航企人士告訴記者。
顯然,在時刻有限,航線優(yōu)劣直接決定航企盈利狀況的局面下,掌握話語權的部門無疑將成為各方爭奪的焦點。“有人會將熱門航線時刻放起來,然后以不定期航班的形式出現(xiàn),又或者用包銷航班、包機業(yè)務的面目出現(xiàn)在市場上。這給了包機代理公司生存的空間。很多時候,航企也非常無奈,想要獲得優(yōu)異時刻,卻突然發(fā)現(xiàn)繞不過包機公司,這也就造成有的公司雖然跑了無數(shù)趟總局,卻就是拿不下時刻的現(xiàn)象。”該民營航企人士說道。
“想要拿到一條北京航線,現(xiàn)在的價格起碼在千萬元以上,如果是熱門時刻,那價錢就更貴了。”上述民營航企人士告訴記者:“國有航空公司在這方面的投入更大,民營航空根本沒法競爭。需要疏通的部門和人員實在太多,比如包機公司、空管局等。”
“關鍵人物”相繼落馬
在航線的爭奪中,除了巨額的協(xié)調費,還有一些“關鍵人物”也是航線協(xié)調中無法回避的角色,去年11月底,被調查的包機公司日美航空老板龐漢章便是其中之一。
針對龐漢章的調查顯示,該公司在2005年至2008年間,曾與南航所屬公司簽訂52份包銷,或所謂合作經營的協(xié)議。
雙方的合作中,龐漢章負責進行航線協(xié)調工作,南航則提供運力,雙方并按約定比例分成。“當時想要拿到北京始發(fā)航線都要通過龐漢章,否則基本無可能。”上述民營航空人士稱。雖然一次調查牽出了一連串“大蘿卜”,但不少民航業(yè)內人士似乎仍不看好航班時刻改革進展。因為“最后的審批大權幾乎就掌握在幾個關鍵人物手上,而對他們往往又缺乏嚴謹?shù)牟块T監(jiān)督。”
今年5月落馬的首都機場集團原董事長張志忠,就案發(fā)于10年前他擔任民航總局運輸司司長一職期間收受的“一張銀行卡”。
據有媒體報道稱,由于航線審批和調配都主要由運輸司負責,張志忠當時所在的職位就顯得格外關鍵。那張“銀行卡”也就是張任民航總局運輸司司長期間,接受南方一家公司承包航線的“灰色公關”所得。
飛機引進也有“潛規(guī)則”
如果說國內航線協(xié)調存在一些“潛規(guī)則”,那么在各個航空公司的飛機引進中,同樣存在著某些人為操縱的因素。被譽為中國最有實權處長匡新的落馬,便讓在飛機引進過程中存在的陰影,也逐漸顯露出來。
公開資料顯示,現(xiàn)年48歲的匡新1984年畢業(yè)于天津民航學院 (后更名為中國民航大學)。隨后進入當時的國家計委基礎產業(yè)發(fā)展司鐵路民航處工作。其后鐵路民航處則被拆分為鐵道處和民航處,分別下屬于機構改革后的國家發(fā)改委交通運輸司和基礎產業(yè)司。在2007年之前的近十年時間中,匡新一直擔任民航處處長,被認為是民航行業(yè)政策制訂和項目審批工作中最具實權的人物。
也正因如此,目前,業(yè)內對于“匡爺”落馬傳言最多的版本是被私人老板檢舉,涉嫌在機場建設工程項目中有經濟犯罪,同時也被認為涉嫌在國內某航空公司引進飛機時收受賄賂。
按照程序,所有的機場規(guī)劃建設和航空公司購買飛機都需要上報民航局,民航局審批之后又要上報到國家發(fā)改委。其中,具體采購多少架飛機,什么飛機,每家航空公司分多少架飛機,發(fā)改委具有最為關鍵的決定權。在政府機場建設資金和年度飛機引進總量相對固定的情況下,審批不僅意味著項目能否成行,還意味著可否獲得政府投資和銀行貸款。
而匡新當時所任職的民航處處長,就是這一審批鏈條中最關鍵的角色,也隨之成為灰色公關重點對象。
雖然有染于民航權力腐敗,但匡新?lián)蚊窈教幪庨L期間,曾深度參與了2002年的六大航空集團重組,2003年的機場屬地化改革以及2004年的民航票價改革。他任職期間還積極支持民航票價公開折扣、明碼標價,支持機場引入外資和民營資本等。
“待人嚴厲,工作能干”,這是匡新給很多人士留下的主要印象。也正因如此,對于匡新的落馬,不少業(yè)內人士同時表示出由衷的惋惜。而對于航權尋租的潛規(guī)則,更是表示深深的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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