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1 00:47:30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周程程 發(fā)自北京
◎每經記者 周程程 發(fā)自北京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一月有余,然而全國尚有96%的縣未整合機構和職責。
昨日(4月20日),國土資源部、中央編辦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地方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加快推進,確保年內完成各級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工作。
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表示職責和機構整合是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的組織保障。市、縣級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工作嚴重滯后,已成為當前制約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工作推進、制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的最大難題和障礙。
自今年3月1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以來,全國已有27個省份完成了省級職責機構整合。然而,與省級政府的行動速度相比,市縣顯得不太給力。全國300多個地市州盟、2800多個縣市區(qū)旗中,只有50個地市、101個縣完成了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占比分別不到16%和4%。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王滿傳從政府體制上分析了其中的原因,“不動產登記涉及到國土、農業(yè)、住建、林業(yè)等多個部門。整合這些部門的職能具有一定的難度。”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給出了另一個解釋,“不動產登記對地方政府來說不能產生直接的利好,而且這件事相對復雜,需要政府花費大量人力物力,這可能也是導致地方政府動力不足的原因之一。”
去年,國土資源部長姜大明曾表示,將在2017年前全面建立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2018年前運行統(tǒng)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形成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體系。但按目前地方政府的行動速度來看,形勢“不容樂觀”。“中央希望地方嚴格執(zhí)行相關政策,應該制定嚴密的文件,明確任務時間表,如果沒有按時完成就應嚴厲問責。”王雍君對此評論說。
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表示,此次意見目的就在于促使各地進一步充分認識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督促地方政府加快履行法定職責,積極推進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人員業(yè)務劃轉,工作流程再造,技術管理的銜接。
為確保年內完成職責和機構整合任務,此次意見要求地方按照“人隨事走,編隨人走”的原則,相關部門應劃轉相應的不動產登記人員、編制、設備和相關經費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確保不動產登記機構有足夠力量和資源有效開展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工作。
(實習生馮彪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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