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5-06-22 21:46:09
6月22日晚間重要公告一覽
北大荒2011年虛增利潤5124萬遭罰 3人擬被市場禁入
北大荒(600598)6月22日晚間發(fā)布公告,公司涉嫌虛假陳述案已由證監(jiān)會調查完畢,因2011年年報存在虛假陳述,虛增利潤合計5124.58萬元,證監(jiān)會擬對公司和時任公司負責高管作出行政處罰及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公告顯示,2011年利潤虛增來自亞麻和水稻銷售。其中,2011年11月至12月,北大荒鑫亞向北大荒青楓亞麻紡織有限責任公司銷售4,071.03噸亞麻時,與青楓亞麻串通,另簽訂虛假合同,每噸加價4,600元,虛增2011年度利潤1,600.58萬元。
水稻銷售方面,2011年,忠旺糧庫將代理北大荒鑫亞保管的35, 325. 87噸水稻烘干整理后剩余33, 600. 51噸,與北大荒鑫亞的經辦人趙亞光聯(lián)系確定價格后,銷售取得含稅收入74,209,600元,北大荒鑫亞此項業(yè)務為虧損。為了不暴露虧損并完成目標任務,北大荒鑫亞通過偽造合同等方式,使本項水稻銷售共確認含稅收入114, 028, 759元,導致虛增利潤3, 524萬元。
依據(jù)《證券法》,證監(jiān)會擬決定對北大荒股份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對時任北大荒股份分管北大荒鑫亞的副總經理、北大荒鑫亞董事長楊忠誠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時任北大荒鑫亞的總經理白石給予警告,并處以15萬元罰款;時任北大荒鑫亞副總經理趙幸福和運營總監(jiān)劉艷明、時任北大荒股份董事、總經理丁曉楓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時任北大荒鑫亞財務總監(jiān)宋丙祥和扶余項目部高級主管趙亞光分別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另外,對劉長友、王貴、陶喜軍、于金友、宋頎年、朱小平、于逸生、李一軍、趙世君分別給予警告。
鑒于楊忠誠、白石、趙幸福參與北大荒股份違法行為的情節(jié)較為嚴重,證監(jiān)會擬對楊忠誠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白石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趙幸福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鑒于時任北大荒股份董事長王道明已經病逝,不再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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