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 2016-11-20 19:42:09
不可否認的是,目前一些消協組織仍然存在身份模糊、履職力量薄弱的尷尬問題。消協如何整合資源、形成快速的反應機制、進一步提高消費維權效能,也是增強“存在感”、保障消費者“獲得感”必須思考的問題。
在室溫條件下,手機還有20%甚至一半電量時,卻突然莫名關機。近期,不少消費者反映自己的iPhone6和iPhone6s手機頻繁出現自動關機情況。有網友調侃:“蘋果手機就這么怕中國的冬天?”對此,中消協15日發(fā)出查詢函,就手機自動關機原因、處理措施以及有無補救措施等三問蘋果公司,并要求其在10日內做出答復。
其實,中消協已不是第一次與蘋果公司“交手”。早在2012年,中消協就曾聯合6省市消協組織批評蘋果售后服務的“霸王條款”;2013年,又再度曝光蘋果維修存在十大問題,后又發(fā)表四大勸諭敦促其改正……作為消費者的“娘家人”,中消協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及時發(fā)聲、持續(xù)發(fā)聲,值得點贊。
回顧近期幾起比較受關注的消費者維權事件,都能看到消協的身影。三星手機發(fā)生爆炸事件被召回,中消協提出九點要求,監(jiān)督中國大陸地區(qū)的手機召回工作,幫助消費者挺直維權腰桿;宜家“召回門”發(fā)生后,南京市消協就宜家“奪命柜”發(fā)聲,表示拒絕雙重標準,批評宜家侵犯消費者安全權和知情權……可以看出,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消協多了些“沖冠一怒”,正在變得更有“存在感”。
作為法定的主要對口管理組織,消協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可以說是“關鍵先生”。面對消費者權益受損事件,消協及時站出來,為消費者“代言”,有助于改變消費者個人維權時“勢單力薄、人微言輕”的窘境,讓維權行動取得更多實效。據統(tǒng)計,2015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63.9萬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0.5億元。其中,因經營者有欺詐行為得到加倍賠償的投訴4962件,加倍賠償金額3299萬元。這些具體的數字,讓人們對消協維護消費者權益、減少損失有了更多信心。
消協變得更有“作用力”,是本身職責所在,也是現實發(fā)展所需。“十三五”規(guī)劃明確提出,要“發(fā)揮消費對增長的基礎作用,著力擴大居民消費”。而促進消費、擴大消費,都離不開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尤其是在當前的經濟條件下,消費規(guī)模不斷擴大,侵權行為造成的影響力亦隨之放大;新的消費熱點正在形成,一些前所未有的侵權方式隨之而來;消費方式更加新潮,侵權的隱蔽性、復雜性日益凸顯……紛繁復雜的消費環(huán)境,讓消費者對消協的呼喚更加強烈,也對消協的維權效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4年3月15日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將消協的依法維權活動推向了更廣闊的舞臺。尤其是賦予消協公益訴訟的權力,讓消協的維權“工具箱”有了更多利器。而前不久,中消協針對雷沃重工提起首起公益訴訟,也讓人們對未來消協“強有力的發(fā)聲”“有底氣的作為”抱有了更多期待。
但不可否認的是,目前一些消協組織仍然存在身份模糊、履職力量薄弱的尷尬問題。消協如何整合資源、形成快速的反應機制、進一步提高消費維權效能,也是增強“存在感”、保障消費者“獲得感”必須思考的問題。
維護消費者權益永遠在路上,但它也不是消協一方的責任。政府在立法和執(zhí)法方面盡職履責,推動維權制度與手段與時俱進;商家重視消費者權益,擺正經營理念;消費者提高維權意識,擁有更成熟的消費觀念,多方聯動、全面發(fā)力,才能構筑起消費維權的立體網絡,不讓消費者為“怕冬的蘋果”而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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