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網 2017-03-25 18:54:04
據(jù)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官方微博消息,北京市規(guī)劃國土委23日已通知各區(qū)不動產登記中心停止辦理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常形態(tài)房屋(包括房屋面積過小,廊道、通道、車庫申請單獨轉移登記等情形)的不動產登記手續(xù)。
據(jù)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官方微博消息,北京市規(guī)劃國土委23日已通知各區(qū)不動產登記中心停止辦理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常形態(tài)房屋(包括房屋面積過小,廊道、通道、車庫申請單獨轉移登記等情形)的不動產登記手續(xù)。
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常形態(tài)房屋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認定:
一是房屋形態(tài)不能滿足居住功能。如面積過小不能進行居??;或者原本使用功能便是為其他房屋的使用提供配套性服務的,如用于通行的廊子或通道;或者設計用途本身為非住宅,如用于存放汽車的車庫等。
二是要求對上述不具備居住功能的房屋進行單獨轉讓的。
三是要求上述不具備居住功能的房屋登記為“住宅”用途的。同時存在上述三個方面問題,又無法提供合法審批證明文件的,不動產登記部門停止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xù)。也就是說,擅自將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常形態(tài)房屋進行交易并要求按“住宅”用途進行轉移登記,因屬于擅自改變規(guī)劃用途,不符合登記要求,因此不予辦理不動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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