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4 08:13:52
【早間公告】錦龍股份:公司于5月3日收到廣東誠展律師事務所發(fā)來的《告知函》稱,辯護人已簽收了《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南寧鐵路運輸分院起訴書》?!镀鹪V書》稱,本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董事長楊志茂為使本公司在收購東莞證券股權(quán)事項中得到關(guān)照和幫助,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人民幣6411萬元。在上述針對楊志茂涉嫌單位行賄案的《起訴書》中,本公司未被列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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