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5-23 23:26:59
每經編輯 歐陽凱
每經記者 歐陽凱 每經編輯 姚治宇
去年增收不增利的桂東電力(600310,SH)最近收到上交所問詢函。
5月23日,桂東電力回復了上交所對其2016年年報事后審核問詢函。針對上交所提出的近年來投資多家與主營業(yè)務無關的公司卻大多經營不善,桂東電力表示,由于以前一些投資對市場判斷不夠準確,一些對外投資未能給公司帶來收益,甚至虧損,在此向投資者表示誠懇道歉。其在回復中稱,當時進行決策的相關領導及人員有的已經退休,有的已被免職,有的已被調離崗位或公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近年來,桂東電力已先后投資十余家公司,涉入酒、旅游、汽車、茶、建筑等行業(yè),但涉獵如此廣泛并未能帶來如期收益,不少甚至虧損,桂東電力2016年營收52.13億元,同比增加45.17%,凈利潤2.09億元,同比減少44.3%。
虧損公司按實際分類處理
上交所在問詢函中提到,桂東電力目前控股金德莊酒業(yè)、天祥投資、桂旭能源、正昇投資,報告期內,上述公司分別虧損438萬元、144.11萬元、555.32萬元和0元;此外,桂東電力還參股賀州旅游公司、廣和小額貸款公司、超超新材、七色珠光材料、同遠能源、武夷汽車等多家公司,但報告期內,來源于這些參股公司的投資收益對其凈利潤的影響均未達到10%。
此外,桂東電力在以前年度還對外投資了黃姚紅茶業(yè)、龍巖凱鮑重工、桂東電子、廣西昭平黃姚古鎮(zhèn)文化旅游公司等,上述公司在被處置或清算當年分別虧損1086.69萬元、0元、4659.55萬元和366.88萬元。
桂東電力主業(yè)為電力和油品貿易,但先后涉入茶、機械重工、電子、旅游、金融和汽車等多個行業(yè)。桂東電力解釋稱,這主要是基于公司實際情況考慮的,目的是謀求上市公司不斷發(fā)展和股東利益最大化。因為公司屬于地方性發(fā)供電企業(yè),并以水力發(fā)電為主,受氣候和供電區(qū)域經濟社會發(fā)展以及電力開發(fā)、需求等因素制約較大,發(fā)供業(yè)務業(yè)績增長有限,因此期望通過適當進行其他投資,對電力主業(yè)務利潤形成有益補充。
針對上交所提及的這些公司,桂東電力表示需要視其實際狀況分類進行處理。首先是與電力主業(yè)關聯度較高,比如桂旭能源、同遠能源等,桂東電力稱,由于報告期內未投產或未開展業(yè)務等原因,尚未取得明顯收益,但仍看好其未來發(fā)展前景,部分還需繼續(xù)增加投資。
其次是與電力主業(yè)關聯度低的,如廣西黃姚紅茶業(yè)公司等,桂東電力表示,因經營業(yè)績不佳或虧損,公司已經逐步退出或剝離相關資產。此外,對于投資的其他公司,桂東電力表示,有的是以前債權資產處置形成,有的是投資新三板公司,除天祥公司需要投入外,其他沒有計劃進行新的投入。
外購電利潤虧損3080萬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2016年,桂東電力旗下主要水電廠完成財務售電量40.36億千瓦時,同比增加52.97%,其中包含外購電量20.42億千瓦時,同比增加82.54%,這也意味著,桂東電力僅有約一半售電量為自發(fā)電量。對此,上交所要求桂東電力說明大幅增加外購電量的原因以及外購電量對公司利潤的影響。
桂東電力在回復中解釋稱,由于客戶用電需求增加,但公司自有裝機容量較小,裝機容量難以滿足市場需求,因此還需要向其他電網企業(yè)及發(fā)電企業(yè)購買電能。
根據披露,桂東電力外購電成本最高達0.5445元/千瓦時。雖然外購電的單位成本比自發(fā)電的單位成本高,但供給用戶(除去線損后)平均每度電購售電差仍有0.0326元/千瓦時。不過,在分攤含折舊在內的各項運行維護成本后,外購電利潤為虧損3080萬元。
一邊是客戶用電量需求增加,一邊是自發(fā)電量不足,但外購電成本居高不下。一位長期關注桂東電力的能源行業(yè)分析師告訴記者,外購電成本高并不是桂東電力一家遇到的,其它同行企業(yè)同樣有這樣的問題,未來應該考慮裝機擴容電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桂東電力自有及控股的總裝機容量為38.2625萬千瓦,全部為水力發(fā)電裝機。
“我們會逐步把外購電源比例降下來,我們也在投資比較大的裝機項目。”對此,桂東電力董秘辦人士向記者解釋稱。
據了解,目前桂東電力在建的賀州市鋁電子產業(yè)動力車間項目建設規(guī)模為70萬千瓦,為燃煤超臨界火電機組,該項目2017年計劃資本性支出金額達11.74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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