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7-05 18:50:50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牛小歐
每經記者 牛小歐 每經編輯 段思瑤
在今天召開的2017百度AI開發(fā)者大會上,發(fā)生了一件大事情。
百度創(chuàng)始人、董事長兼首席執(zhí)行官李彥宏通過直播展示了一段自己乘坐公司研發(fā)的無人駕駛汽車的情景。在視頻里我們可以看到李彥宏坐在一輛紅色的汽車的副駕駛座位上,視頻中駕駛座位沒有駕駛員。在視頻中,李彥宏稱自己剛剛上五環(huán),正在前往會場的路上,并且特別強調:“車處在自動駕駛的狀態(tài)”,整段視頻約1分鐘長。
此事件一出,立刻成為了輿論爭相熱議的焦點。那么,李彥宏此舉到底涉嫌違法嗎?
當天,《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隨即聯(lián)系了北京公安交通管理局新聞中心詢問此事,該新聞中心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我們已經將這一事件報告給了上級單位,調查結果一出來我們會立刻公示的,其余的目前不能再透露。”
內蒙古大學法學教授牛文軍說:“實際早在2015年百度駕駛無人駕駛汽車已經在中國實行了路測。一個交警曾經咨詢我:像他們開這種無人駕駛汽車我能不能處罰?我說你去條文上找一找,開無人駕駛汽車能不能罰款,你要能找到就罰。實際上是條文里找不到的。”
牛文軍介紹,交通肇事罪是發(fā)生事故以后定罪的,這個條文將來可能爭論的焦點是《刑法》規(guī)定的違反交通運輸法規(guī)發(fā)生事故。但交通法規(guī)里有沒有類似的駕駛無人駕駛汽車的規(guī)定;除此之外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對機動車登記、檢驗是否允許無人駕駛汽車上路,能不能通過檢驗,目前也沒有法律規(guī)定。并且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當中對駕駛人,目前規(guī)定的培訓、考試、記分對無人駕駛汽車部分也沒有規(guī)定。”
記者了解到,李彥宏乘坐的無人駕駛汽車是通過Apollo平臺生產的。這是一輛通過百度與博世合作實現無人駕駛,集成了百度高精地圖和博世道路特征服務,并通過上百萬輛配備博世攝像頭、毫米波雷達的量產車輛實現數據眾包,使高精地圖數據做到實時更新的Jeep 自由光。
而交管執(zhí)法部門的有關人士對記者說:“至于李彥宏在五環(huán)上進行無人駕駛汽車測試是否違法,目前不能妄下定論。因為我國目前確實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表示自動駕駛汽車不允許上路的法律法規(guī)。”
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明確規(guī)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fā)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由此來看,李彥宏有可能違法了相關條例。因為該條明確說明“不能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而李彥宏所駕駛的這輛車到底上牌照的具體信息,將是調查的關鍵。倘若他在車輛上了牌照之后對其所以改動、增加系統(tǒng),那么他就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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