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8-02-05 11:32:50
“網絡水軍”常常充當“捧人推手”和“網絡打手”兩個身份,將時下的新聞熱點和網民情緒結合起來,通過“借勢”和“造勢”達到營銷目的。同時,一些公司敏銳地發(fā)現,惡意詆毀、攻擊對手比正面宣傳自己更有效。
圖片來源:攝圖網
新華社北京2月4日電(記者 劉奕湛)2017年5月以來,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機關開展打擊“網絡水軍”全國集群戰(zhàn)役,已破獲“網絡水軍”違法犯罪案件40余起,涉案總金額上億元,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200余人,查獲并關停涉嫌非法炒作的網絡賬號5000余個,關閉違法違規(guī)網站上萬個,涉及網上惡意炒作信息數千萬條。
經過連續(xù)3個月的縝密偵查,2017年7月,在公安部指揮下,全國21個省市對《三打哈》網絡水軍案開展集群收網行動,共抓獲犯罪嫌疑人77名,涉案金額近400萬元,扣押電腦、手機、移動存儲設備及銀行卡折等一大批涉案物品。該案是全國第一宗利用網站實施“網絡水軍”非法刪帖炒作的案件,也是第一個打擊“網絡水軍”的全國性集群戰(zhàn)役,該案涉及地域廣、人員數量多、關系網絡復雜,犯罪手法具有網絡時代的鮮明特征。
2017年4月,廣州市公安局經過長期偵查,挖出一個以《三打哈》網站為核心,涉案人員涉及全國21個省市,業(yè)務遍布各大網絡論壇,通過建立網站平臺共享資源、相互合作,形成“有償刪帖、發(fā)帖、灌水”中介模式產業(yè)鏈的特大“網絡水軍”團伙。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這一網站自稱是中國最大的網絡推廣服務交易平臺、典型的網絡公關公司網站、最具代表性的“網絡水軍”規(guī)模網站,可提供關鍵詞上首頁、負面輿論公關、品牌及產品營銷、軟文營銷、撰寫新聞稿等服務,與各大主流網站建立有發(fā)布新聞稿的渠道。
“這個網站極大地方便了雇主與‘水軍’之間的聯系,雇主發(fā)布任務信息后支付保證金,由平臺代為保管,水軍領取任務完成后,經過雇主考核后加蓋合格戳,平臺就支付費用。”廣州市公安局網警支隊劉警官說,其中,平臺占全部獲利的兩成,剩下八成由完成任務的“水軍”獲得。
網站通過搭建網民與“網絡水軍”之間的橋梁,以抽取任務傭金的方式運營,即網民在網站注冊成“雇主”,“網絡水軍”注冊成“推廣服務商”,“雇主”通過網站發(fā)布任務,內容多為社交圈轉發(fā)、廣告軟文、投票活動等,其中不乏淫穢、詐騙、賭博及謠言等信息;“推廣服務商”認領任務,并通過平臺反饋任務完成情況,“雇主”負責審核任務完成度并結算傭金。
公安機關深入偵查發(fā)現,這是一個以網站作為核心平臺,服務范圍覆蓋整個互聯網,具有“地域范圍廣、人員數量多、違法業(yè)務多”特點的網絡產業(yè)鏈。這個網站的主要業(yè)務包括做廣告、推銷性質的短信以及刪帖。“網絡水軍”利用手中的網絡資源大肆群發(fā)廣告、炒作網絡事件及論壇“灌水”;“收錢”為客戶聯系網絡資源刪除特定網站信息。
2016年7月開始,《三打哈》網站開始經營短信代發(fā)業(yè)務。“為了能夠精準投放,他們掌握了近500萬條公民個人信息,覆蓋全國多數省份,有年齡和職業(yè)分類。”劉警官說,犯罪嫌疑人鐘某經過聯系短信代發(fā)平臺,接到報價后適當加一點錢后將價格報給客戶,從中賺取差價。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渠道主要是一些行業(yè)的內部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和黑客攻擊,再將信息出售給有需求的人。“大家在生活中收到的‘垃圾信息’很多都是個人信息被他人非法獲取后加以使用。”
這家網站的另外一個主營業(yè)務就是幫助當事人刪除對其不利的帖子,根據網站的大小收費從300元至3000元不等。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張某飛是一家網站的版主,月工資4000元,主要工作是保證網站首版是正常的內容,清潔首頁。“我第一次刪帖是在2015年,正常來說一個帖子三五百元,多的話可能達到800元到1000元。”張某飛說,找我刪的帖子大多是投訴產品質量、同行互黑等內容。
面對記者提出的正常刪帖需要具備哪些條件的問題,張某飛舉了一個例子,比如一個消費者投訴一個產品不好,很溫和地發(fā)布意見,這種帖子我刪不了。只有讓這個帖子違規(guī)才能有機會刪除,這就需要有人來灌水,發(fā)布一些黃色圖片和違規(guī)的廣告,這樣我才有理由刪除。
“一個月應該有20條,最多一個月可以多賺幾千元。”張某飛說,雖然知道這個事情違法,但我抱有僥幸心理,認為挑著刪不容易被發(fā)現,現在非常后悔。
劉警官說:“刪帖、屏蔽帖子,在接到客戶需求后,會根據客戶情況評估費用,后通過層層中介找到論壇版主或公司‘內鬼’進行操作。在此過程中,每一個中介間會收50至100元的介紹費,形成一條‘覆蓋面廣、鏈條長、關系復雜’的有償刪帖中介模式產業(yè)鏈。”
“網絡水軍”常常充當“捧人推手”和“網絡打手”兩個身份,將時下的新聞熱點和網民情緒結合起來,通過“借勢”和“造勢”達到營銷目的。同時,一些公司敏銳地發(fā)現,惡意詆毀、攻擊對手比正面宣傳自己更有效。
“‘網絡水軍’往往是只要給錢,客戶提供什么樣的內容都發(fā)。”辦案民警劉警官說,而一些內容敏感的帖子價格還要翻倍,高利潤讓他們趨之若鶩。
“‘網絡水軍’普遍從事編造虛假信息、誹謗攻擊、非法推廣等違法活動,嚴重侵害公民的人身財產權利。”劉警官說,“網絡水軍”帶有強烈的“網絡黑社會”性質,容易侵蝕網絡正能量、破壞網絡正常生態(tài),往往造成正義網民不敢發(fā)聲。
不少辦案民警表示,互聯網無國界無省界,靠著一條網線“網來網去”,架構就像蜘蛛網一樣,相互交叉復雜交錯,覆蓋全國,但網絡不是沒有法律限制,廣大網民在使用享受網絡時要注意不能觸碰法律底線。
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wèi)局有關負責人,本案的成功偵破,體現了公安機關依法打擊“網絡水軍”、整治網絡空間秩序的堅強意志,彰顯了公安網安部門打擊網絡違法犯罪、維護網絡安全的實力和決心,對于危害網絡生態(tài)、破壞網絡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絕不姑息,堅決依法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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