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9-27 10:08:59
財政部發(fā)布《關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有關投資業(yè)務稅收政策的通知》稱,對社?;饡?、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在運用社?;鹜顿Y過程中,提供貸款服務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征增值稅。對社?;饡?、社?;鹜顿Y管理人管理的社?;疝D讓非上市公司股權,免征社?;饡?、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應繳納的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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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財政部9月26日消息,財政部、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有關投資業(yè)務稅收政策的通知》。
通知如下:
一、對社保基金會、社?;鹜顿Y管理人在運用社?;鹜顿Y過程中,提供貸款服務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征增值稅。
二、對社?;鹑〉玫闹苯庸蓹嗤顿Y收益、股權投資基金收益,作為企業(yè)所得稅不征稅收入。
三、對社保基金會、社?;鹜顿Y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免征社?;饡?、社?;鹜顿Y管理人應繳納的印花稅。
四、本通知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通知發(fā)布前發(fā)生的社保基金有關投資業(yè)務,符合本通知規(guī)定且未繳納相關稅款的,按本通知執(zhí)行;已繳納的相關稅款,不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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