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 2018-12-27 17:13:01
日前,四川省廣安市委原副書記嚴春風(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jīng)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德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guān)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嚴春風享有的訴訟權(quán)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德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嚴春風利用其先后擔任宜賓市城市規(guī)劃局局長,宜賓市翠屏區(qū)委副書記、區(qū)長,成都市規(guī)劃管理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廣安市常務副市長,廣安市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賄賂,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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