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5-13 10:15:27
每經編輯 周宇翔
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區(qū)5月13日發(fā)布警情通報:近期,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根據投資人報案,對華夏信財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信財”)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開展查處,并對“華夏信財”法定代表人李某、財務總監(jiān)王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去年10月,一則關于華夏信財告投資人書的信息廣泛流傳,該信息稱,接上海金融監(jiān)管部門通知,上海市所有正常運營平臺于2019年10月28日下午全部簽署停止業(yè)務承諾書。
對此,當時華夏信財聲明稱,有人惡意假冒“華夏信財”之名,發(fā)布所謂告投資人書,與事實不符的惡意造謠對其正常運營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和損害。華夏信財還稱,從未發(fā)布過“告投資人書”公告,從未接到上海市金融局關于網貸行業(yè)全面結束的通知,也從未簽署過所謂“停止業(yè)務承諾書”。
據21世紀經濟報道消息,官網顯示,當時華夏信財借款余額達7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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