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22-04-20 21:18:43
◎2016年8月,黃山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歙縣徽州古城保護條例》。9月,安徽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查批準了該條例。這是黃山市被賦予地方立法權之后,成功制定頒布的首部地方性法規(guī),填補了中國“四大古城”中唯獨徽州古城沒有立法的空白。
古建筑受損,有法律“巧匠”修繕;松材線蟲病發(fā)作,有法律“藥方”診治;徽州文書流失,有法律“書館”保護……近年來,安徽省黃山市人大常委會制定出臺了一批特色鮮明、符合實際需要的“小快靈”法規(guī),有效提高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讓徽風徽韻在法律的保護下更好傳承。
“一生癡絕處,無夢到徽州。”黃山市歙縣的徽州古城是中國四大古城之一,但一段時間以來,古建筑遭受自然侵蝕與人為毀壞,危房失修、亂拆亂搭亂建等亂象突出,影響了古城的“顏值”。
2016年1月,出席黃山市六屆人大六次會議的劉宏軍等20名人大代表聯(lián)名向大會提交了“關于提請啟動立法程序,依法制定《歙縣徽州古城保護管理條例》的議案”,呼吁立法保護古城。代表們的建言情真意切,反映了社會各界的呼聲和群眾的心聲。議案中提到,“古城保護范圍內,現(xiàn)有縣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80余處,眾多文物與人居混雜,保護工作難度很大。但徽州古城是歷代徽州人共同創(chuàng)造的寶貴財富,依法保護古城,是歷史賦予我們這一代人的職責。”
2016年8月,黃山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歙縣徽州古城保護條例》。9月,安徽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查批準了該條例。這是黃山市被賦予地方立法權之后,成功制定頒布的首部地方性法規(guī),填補了中國“四大古城”中唯獨徽州古城沒有立法的空白。
條例適用范圍雖小,但程序一個都不能少。黃山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胡夢玲說,從立法程序啟動到條例的頒布實施,共召開座談會、征求意見會等40余次,參加人員200余人次,起草小組對條例進行了9次大修改、50余次小修改。安徽省工藝美術大師、徽州剪紙代表性傳承人吳笑梅等人在征求意見座談會上提出的古城范圍界定、管理機構設置等建議,都被吸納到了條例中,解決了保護范圍、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確等問題。特別是在黃山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分組審議時,與會人員提出的38條審議意見,其中有27條被采納。
歙縣中和社區(qū)居委會委員張雅芝說,條例中規(guī)定,“臨街建筑擅自新開門窗、搭晾衣物、吊掛以及堆放有礙市容的其他物品、燃放煙花爆竹”等,由相關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易理解、易掌握、易遵守,讓人一目了然,更便于社區(qū)宣傳、實施條例。
胡夢玲介紹,在總結《歙縣徽州古城保護條例》立法經驗的基礎上,黃山市人大常委會進行了更多“小快靈”立法的嘗試。2017年,針對眾多徽州古建筑得不到有效保護、瀕臨毀損、年久失修等現(xiàn)狀,黃山市人大常委會制定了《黃山市徽州古建筑保護條例》;2018年,針對黃山松受到松材線蟲病威脅的嚴峻形勢,市人大常委會出臺了《黃山市松材線蟲病防治條例》;2021年,為依法規(guī)范徽州文書檔案的收集、保護和利用,市人大常委會制定了《黃山市徽州文書檔案保護條例》。
截至2022年3月,黃山市人大常委會共制定了12部地方性法規(guī),除了歷史文化保護,還涉及城鄉(xiāng)建設與管理、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
在立法工作啟動后,人民群眾不僅關心制定了哪些法規(guī),更關心這些法規(guī)管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在歷次黃山市人代會上,有不少人大代表反映了群眾的心聲,建議“要加強對已頒布地方性法規(guī)實施情況的檢查,維護法規(guī)的權威性”。為此,黃山市人大常委會樹牢立法與執(zhí)法并重的理念,每年選擇一部地方性法規(guī)開展執(zhí)法檢查,對法規(guī)執(zhí)行情況進行充分檢查和評估,推動有關方面壓實法定責任、細化法定要求,確保法規(guī)執(zhí)行不落空、不走樣。
黃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程紅說,這些“小快靈”立法篇幅不大,但立法工作要求絲毫不降低,確保每一部地方性法規(guī)都成為管用、好用的精品。“從實施效果來看,這些法規(guī)切口小、發(fā)力準、效果好,對完整保護徽州歷史文化、風貌特色等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程紅說。(記者陳尚營)
封面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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