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5 21:00:10
每經(jīng)AI快訊,據(jù)“溫州發(fā)布”7月25日消息,日前,市住建局與市財政局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明確個人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實行財政補貼操作流程的通知》,該市符合條件的購房者在取得房屋不動產(chǎn)證后,財政將給予購房款0.6%的補貼?!锻ㄖ访鞔_,2022年6月12日到12月31日在溫州市區(qū)(鹿城區(qū)、龍灣區(qū)、甌海區(qū)、洞頭區(qū)、海經(jīng)區(qū)、經(jīng)開區(qū))首次購買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普通存量住房,且在住建部門“商品房、存量房網(wǎng)上銷售管理系統(tǒng)”簽合同時屬于購買人在溫州市區(qū)唯一住房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普通存量住房的認定標準為建筑面積144平方米(含)以下住房。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中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性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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