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7-25 18:25:14
每經編輯 孫志成
2023年7月25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書記周江勇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周江勇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周江勇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1年至2021年,被告人周江勇利用擔任浙江省鄞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象山縣人民政府縣長、象山縣委書記,寧波市委常委、寧波杭州灣新區(qū)開發(fā)建設管委會黨工委書記,舟山市人民政府代市長、市長、舟山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溫州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建設、項目承攬、土地獲取、案件處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1.82億余元。
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江勇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周江勇受賄數(shù)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從嚴懲處。鑒于周江勇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監(jiān)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周江勇的落馬頗為突然。落馬前2天,周江勇還在新疆學習考察。2021年8月17日至19日,浙江省代表團赴新疆學習考察。落馬當天,2021年8月21日,周江勇的新聞還出現(xiàn)在杭州日報的頭版頭條。
公開資料顯示,周江勇出生于1967年9月,早年,他曾在鄞縣姜山中學擔任教師,后在鄞縣團委、寧波市鄞州區(qū)、象山縣委、寧波市委等單位工作,2013年任舟山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后任市長。
2015年8月,周江勇出任舟山市委書記,2017年2月調任溫州市委書記,并在當年6月任浙江省委常委;2018年5月,周江勇調任杭州市委書記,至2021年8月被查。
2022年1月2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公布了周江勇被“雙開”的消息。
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的通報,周江勇的問題涉及政治、經濟、四風、干部選任等多方面。例如,“對黨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與資本勾連,支持資本無序擴張,搞迷信活動”“違規(guī)配備警衛(wèi)人員、公務用車”“應私營企業(yè)主請托違規(guī)選拔任用干部”“伙同親屬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搞家族式腐敗”等。
周江勇涉及的“與資本勾連,支持資本無序擴張”,這一表述出現(xiàn)在落馬官員的問題通報中較為罕見。
此前反腐專題片《零容忍》曾披露了周江勇躲避監(jiān)督的“處心積慮”,他搞“一家兩制”,他和弟弟周健勇一個從政、一個經商,利用公權力為弟弟經商提供幫助。
例如,一家建筑公司老板史時紅主動找關系結識了周健勇,周健勇也就通過哥哥幫史時紅承攬工程,兄弟共同收受巨額賄賂,再投入家族企業(yè)作為資本。
從2013年到2017年期間,周江勇先后在涉及舟山、溫州的多個項目中,按照周健勇傳達的請托,為史時紅提供幫助,周健勇則先后八次以“借款”為名收受史時紅所送的錢財,總計金額達9000多萬元。
周江勇認為能通過設置“防火墻”來規(guī)避監(jiān)督。在收受史時紅賄賂的過程中,他本人和史時紅從不接觸,都是通過弟弟作為橋梁。
編輯|孫志成 杜波
校對|何小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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