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jīng)濟新聞 2024-11-01 19:07:12
每經(jīng)編輯 盧祥勇
2024年11月1日,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原副部長級干部駱玉林受賄、內幕交易一案。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
1997年至2023年,被告人駱玉林先后利用擔任青海省國有資產管理局局長,原青海省經(jīng)濟貿易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原青海省經(jīng)濟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青海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青海省委常委,青海省人民政府黨組副書記,國務院國有重點大型企業(yè)監(jiān)事會主席,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副部長級干部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項目承攬、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2億余元。
2013年至2014年,駱玉林作為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涉及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明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jié)特別嚴重。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內幕交易罪追究駱玉林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被告人駱玉林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駱玉林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駱玉林出生于1958年8月,漢族,河南新野人,研究生學歷。
駱玉林在青海工作多年,擔任過青海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西寧市委副書記、市長,青海省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等。
2010年9月,駱玉林躋身青海省委常委,后任青海省常務副省長。2015年12月,駱玉林任國有重點大型企業(yè)監(jiān)事會主席。
在國資委工作期間,駱玉林曾多次擔任巡視組組長。
他最后一次出現(xiàn)在公開報道中是在2022年1月。當時,駱玉林作為國資委黨委第三巡視組組長向中國信科黨委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反饋巡視情況。
2023年5月17日,駱玉林被查。
2023年11月,駱玉林被開除黨籍。
當時的通報提到,駱玉林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接受私營企業(yè)主安排的宴請和旅游活動;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私欲膨脹,唯利是圖,長期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向多名私營企業(yè)主放貸獲取大額回報,大搞權色、錢色交易;生活腐化墮落,家風不正,治家不嚴,對家人失管失教;毫無紀法底線,公器私用,以權謀私,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編輯|盧祥勇 杜恒峰
校對|何小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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