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1-07 19:21:18
每經AI快訊,1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fā)《關于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fā)展的指導意見》。充分發(fā)揮基金管理人作用。理順政府投資基金與管理人的關系,實現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和專業(yè)化管理的有機統一?;鸸芾砣嗽瓌t上采取市場化方式遴選確定,應具備與基金運作相適應的專業(yè)能力、投資能力和管理能力,具有股權投資或相關基金管理經驗,具有符合要求的投資管理業(yè)績。嚴控縣級政府新設基金管理人。新設政府投資基金的管理費要經過科學論證,一般應以實繳出資或實際投資金額為計費基礎,合理確定計提標準。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